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摘要转发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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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摘要转发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5年5月25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加强宣传教育,细化落实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系统“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心存侥幸,打“擦边球”,甚至冲撞纪律红线,顶风违纪。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今年以来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摘要转发如下:

  一、中央纪委通报的典型问题摘要

  (一)辽宁省铁岭市图书馆馆长刘喜国,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何剑文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国家电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黄强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和免职处理。

  (四)浙江省常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吴丹(其时被抽调参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专案工作)违规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衢州市纪委给予常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钱青平党内警告处分,常山县监察局给予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陈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龚志光行政记过处分。

  (五)重庆市忠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谷兴华大办丧事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六)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副区长赵海宏等人以考察为名外出旅游,赵海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栓记、区政协副主席刘军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7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区委书记魏培仕、区纪委书记刘芳被诫勉谈话。

  二、省纪委通报的典型问题摘要

  (一)郎溪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饶纯忠违规发放过节费和降温费问题。经查,2014年1月、5月、7月、9月,经饶纯忠决定,郎溪县交通运输局通过在局财务列支费用,违规为该局所有局领导、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和聘用人员发放过节慰问费、降温费共计9.5万元。宣城市纪委决定,给予饶纯忠党内警告处分。

  (二)明光市水务局女山湖闸管所驾驶员王礼淦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5年1月3日,女山湖闸管所驾驶员王礼淦经请示该所副主任黄河(主持工作)同意后,驾驶单位公车到全椒县老家办私事。明光市水务局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王礼淦记过处分,个人承担车辆燃油费、过路费共计300元;给予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黄河记过处分。

  (三)阜南县王家坝镇和谐村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郎泽选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经查,2015年2月9日,郎泽选因儿子结婚向王家坝镇党委申报在家中举办喜宴,招待贺喜人员80人。2月12日晚至14日中午,郎泽选在家中摆酒席28桌,收受330人的礼金计72960元,除亲戚、同学外,收受62名群众礼金6260元,收受28名村组干部礼金7600元。阜南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郎泽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礼金。

  (四)池州市贵池工业园区原纪工委书记钱胜宏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问题。经查,2013年3月至2015年2月,钱胜宏任贵池工业园区纪工委书记期间,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贵池工业园区管委会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既没有及时予以制止,也没有就此事向上级纪委报告。贵池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检岗位。

  各单位要结合全省地税系统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树立法治精神,守纪律讲规矩,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主题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省地税系统各级党组和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和省局十八条规定,以严格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收好税、带好队;以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的精神,把纠正“四风”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级地税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敢于坚持正确意见,敢于制止错误决定;要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对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的纪检组长,省局将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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