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2014年第二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科高[2015]2号
全文有效
2015年1月21日
各市及广德县、宿松县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我省2014年第二批97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附件:安徽省2014年第二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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