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8月份社保费申报缴费事项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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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8月份社保费申报缴费事项的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7.31

尊敬的缴费单位:

        人社、医保等部门正按照统一部署加班处理社保业务,缴费通知单、传递税务部门的征缴计划将滞后于正常月份,为确保2019年8月份您能顺利申报缴纳有关社保费,现将2019年8月份社保费申报缴费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缴纳企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单位于8月5日可以开始申报缴费。

        (一)如果您缴费登记在宿州市税务局、池州市税务局、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请您在人社部门完成数据核定后去网上查询或者打印“缴费通知单”,再登录税务部门电子税务局或者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二)如果您缴费登记在上述3个税务局之外的,请您在税务部门将人社部门核定数据导入税务征管系统后,登录税务部门电子税务局或者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二、申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费单位,8月1日起可正常申报缴费。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新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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