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纳税信用补评复评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5.16
尊敬的纳税人:
2018年度纳税人信用集中评价工作已于2019年4月30日完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要求,我局已启动2018年纳税信用补评、复评工作。纳税人如对2018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登陆安徽电子税务局查询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请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表格样式详见附件2、3),启动补评、复评程序。
附件:
1.附件1.安徽电子税务局查询方式说明.doc
2.附件2.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doc
3. 附件3.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
为依法推进我省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
为深入贯彻财政部《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通知》(财办〔2020〕8号)精神,支持医疗...
近期,互联网上存在一些自媒体上传部分个人所得税APP或办税小程序应用,诱导自然人通过其渠道留存其本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