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
闽财税〔2020〕3号
全文有效
2020.2.13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省水利厅,各设区 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 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 展,决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餐饮、住宿、公路水 路运输行业企业免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你局《关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提前退休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的工资薪金及福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闽地税直征[2004]3号)悉。...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
为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购物索取发票和纳税人售货开具发票的意识,激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推动我市信用消费的良性发展,应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的要求...
鉴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同意该公司的寿险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也相应变更为“中国人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