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金霉素征税率问题的批复
闽国税函[2004]5号
全文有效
2004年1月5日
南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饲料金霉素征税率有关问题的请示》(南国税发[2003]138号)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出口商品代码及退税率速查手册》中标注的饲料金霉素(23099010)征税率有误,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饲料金霉素的征税税率仍为17%。
此复。
你局《关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提前退休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的工资薪金及福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闽地税直征[2004]3号)悉。...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
为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购物索取发票和纳税人售货开具发票的意识,激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推动我市信用消费的良性发展,应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的要求...
鉴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同意该公司的寿险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也相应变更为“中国人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