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率预警峰值的通知
岩国税发[2008]11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为适应税收征管形势的变化,查找并缩小我市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管征水平与全国、全省的差距,根据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现将我市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率预警峰值调整如下(具体见附件),从2008年2月1日起执行。同时,《关于实施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率预警峰值的通知》(岩国税发[2005]32号)文从2008年2月1日起废止。
增值税税负率预警峰值仅是用来评估分析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是否存在异常的标准之一,严禁将增值税税负率预警峰值等同于征收率。各单位应将预警峰值综合运用于纳税评估,以提高增值税纳税评估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促进商业增值税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及税负的整体提高。
附件:《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率预警峰值调整表》(略)
二○○八年二月三日
你局《关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提前退休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的工资薪金及福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闽地税直征[2004]3号)悉。...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
为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购物索取发票和纳税人售货开具发票的意识,激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推动我市信用消费的良性发展,应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的要求...
鉴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同意该公司的寿险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也相应变更为“中国人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