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2017年度福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闽财税[2018]7号
全文有效
2018年6月4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福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福建省福万通慈善基金会
3.莆田市宏峰慈善基金会
4.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
5.莆田市聚德教育基金会
6.莆田市金淼慈善基金会
7.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
8.福建省漳州中扬梅香慈善基金会
9.福建农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0.福建省华厦光明基金会
11.林则徐基金会
12.福州市教育基金会
13.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4.福建省同心慈善基金会
15.福建张天福茶叶发展基金会
16.厦门市集美社公业基金会
17.福建省慧源慈善基金会
18.晋江市青阳教育发展基金会
19.武平县蓝启林慈善教育基金会
20.福建省正荣公益基金会
21.南安市芙蓉基金会
22.福州市正祥公益慈善基金会
23.福建大丰文化基金会
24.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25.漳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6.厦门市老年基金会
27.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8.晋江市侨声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9.福建省慈善总会
30.福建省龙岩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1.延平区慈善总会
32.南平市慈善总会
33.光泽县慈善总会
34.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
35.福建省慈善服务协会
36.泉州台商投资区慈善总会
37.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
38.莆田绿萌滨海湿地研究中心
39.松溪县慈善总会
40.福建省观鸟协会
41.福建省勤工助学协会
42.福建省原始点爱心公益协会
43.福建海西青年创业基金会
你局《关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提前退休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的工资薪金及福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闽地税直征[2004]3号)悉。...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
为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购物索取发票和纳税人售货开具发票的意识,激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推动我市信用消费的良性发展,应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的要求...
鉴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同意该公司的寿险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也相应变更为“中国人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