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人社综[2015]97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福州市2014年度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个人所得税返还申报工作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福州市2014年度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个人所得税返还申报工作的通知

榕人社综[2015]97号

全文有效

2015年9月1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4]30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经我市推荐,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第一、二、三批“百人计划”、福建省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创新团队领军人才、福建省海西创业英才以及福州市第一、二、三批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等项目的引进人才或团队成员;

  (二)2014年1-12月期间,在我市工作且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符合闽委办[2010]2号或榕政综[2014]303号文件关于“个税返还”有关规定。

  二、所需材料

  (一)关于申请返还XXX同志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报告;

  (二)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原件;

  (三)属高新技术企业的,另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属创业人才的,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公司章程(股东)复印件。

  三、其它事项

  请于9月18日(星期五)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我局人力资源开发处,联系人:张训杰,联系电话:0591-83301178,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920,邮编:350000。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闽地税函[2004]30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部分提前退休员工的工资薪金及福利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闽地税函[2004]30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部分提前退休员工的工资薪金及福利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你局《关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提前退休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的工资薪金及福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闽地税直征[2004]3号)悉。...

闽地税政一[2003]19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地税政一[2003]19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即开式商业零售普通发票有奖活动的通告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即开式商业零售普通发票有奖活动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购物索取发票和纳税人售货开具发票的意识,激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推动我市信用消费的良性发展,应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的要求...

闽地税函[2003]219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发票名称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3]219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发票名称的通知

鉴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同意该公司的寿险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也相应变更为“中国人寿...

闽地税政一[2003]17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闽地税政一[2003]17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