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地税通告[2011]2号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建地税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上线的通告

税乎网站09-29评论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建地税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上线的通告

榕地税通告[2011]2号                  

全文有效

2011.9.29

  为实现与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对接,推进地税系统信息化管理整合升级,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按照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福建地税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将于2011年11月7日在福州切换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1年10月25日起至2011年11月6日止,对外暂停办理有关涉税(费)事项。2011年10月20日起停开税收缴款书,之前已开具税收缴款书未缴纳的纳税人,请在2011年10月24日前缴清税款,未缴清的需在2011年11月7日后重新到主管地税机关开票缴税。

对于急需办理纳税申报、代开发票、领购发票等有关涉税(费)事项的纳税人,以及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在2011年10月24日前办理。

  二、2011年11月7日起,启用新版《福建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福建省地方税(费)临时纳税业务申报表》、《福建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发票领购簿》、《发票验旧情况报告表》、《发票缴销登记表》、《企业印制发票申请表》、《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表》。除《发票领购簿》外,其他表格纳税人可自行从“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下载,或向所在地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

  三、有关旧版发票的数据上传、验旧及2011年版发票的启用。

建筑安装总承包纳税人应在2011年10月24日前将所有分包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发票验证,以便总承包项目正确扣抵税款。

建筑安装、不动产自开票纳税人应在2011年10月24日前上传发票开具信息,并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发票验旧和缴销。自11月7日起重新领购相应发票。

2011年11月7日起,住宿业启用2011年版“通用机打发票”。住宿业机打发票纳税人,可以在10月24日前到主管地税机关领购半个月用量的旧版发票备用。应在2011年11月15日前上传住宿业开票数据,11月20日前验旧缴销空白住宿业发票。

  四、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纳税户,请在2011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期间,携带相关审批或备案材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相关信息补录手续。

  五、建筑安装自开票纳税人,请于2011年10月24日前到主管地税机关签订税企银三方协议。

  六、2011年10月25日起,各商业银行、中国移动、中国电信自助设备等终端的自助缴税功能暂停使用,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在新系统上线调试初期,可能给纳税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予支持配合。

  纳税服务电话:12366-2

  详细信息请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或登录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对外门户网站(www.fjfz-L-tax.gov.cn)查询。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闽地税函[2004]30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部分提前退休员工的工资薪金及福利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闽地税函[2004]30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部分提前退休员工的工资薪金及福利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你局《关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提前退休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的工资薪金及福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闽地税直征[2004]3号)悉。...

闽地税政一[2003]19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地税政一[2003]19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即开式商业零售普通发票有奖活动的通告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即开式商业零售普通发票有奖活动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购物索取发票和纳税人售货开具发票的意识,激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推动我市信用消费的良性发展,应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的要求...

闽地税函[2003]219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发票名称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3]219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发票名称的通知

鉴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同意该公司的寿险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也相应变更为“中国人寿...

闽地税政一[2003]17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闽地税政一[2003]17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