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地税发[2010]11号
全文有效
2010-01-13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税管理工作,依据国税发[2005]129号《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已取消耕地占用税法定减免的行政审批,依据国税发[2005]129号《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耕地占用税法定减免属于备案类减免税项目。
二、依据国税发[2005]129号《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耕地占用税的法定减免由耕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三、《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契税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地税发[2009]41号)第二条第五款及第九款第二、三项停止执行。
你局《关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提前退休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的工资薪金及福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闽地税直征[2004]3号)悉。...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
为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购物索取发票和纳税人售货开具发票的意识,激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推动我市信用消费的良性发展,应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的要求...
鉴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同意该公司的寿险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也相应变更为“中国人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