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7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
闽地税函〔2008〕21号
全文有效
2008-01-25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为表彰在推动我省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贡献单位和个人,根据《福建省科技进步奖励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厦门大学田昭武同志省科技进步重大贡献奖,授予“超级杂交水稻强恢复系明恢86的创制与运用”等200项科技成果200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并对获奖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给予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关于省级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2007年福建省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个人(详见附件)所获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你局《关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提前退休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的工资薪金及福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闽地税直征[2004]3号)悉。...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
为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购物索取发票和纳税人售货开具发票的意识,激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推动我市信用消费的良性发展,应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的要求...
鉴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同意该公司的寿险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也相应变更为“中国人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