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文有效
2019.1.17
为确保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经市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议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责划转
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计费档次
2019年三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调整为14档。具体是:200元(40元,括号内为补贴标准,下同)、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4000元(200元)、5000元(200元)。
三、档次衔接
1.2018年选择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的参保居民,2019年将自动转换为按新版最低缴费档次200元征收。
2.原有缴费档次已经取消的,将按照新政策中最接近原缴费档次的较低一档进行征缴。参保居民也可以选择重新申报新的缴费档次,申报更新的,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四、缴费方式
1.在社保经办机构采用银行卡划缴的缴费人,只要在原扣款账户留有足够余额即可,银行将自动扣款。缴费人无需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扣缴手续。
2.2019年4月起,参保居民还可以通过闽税通APP、云闪付APP、“福建税务”公众微信号、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手续。
3.对于通过上述渠道缴费失败、需要办理补缴业务、以及需要开具缴费证明的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银联卡,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五、缴费期限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2019年4-12月为银行代扣代缴期。
2.2019年1-3月到龄领取待遇人员,仍按往年情况执行,不需上门缴费。只需先将金额足额存入账户,收齐材料,待4月扣款成功后,再行补发。
六、咨询电话
缴费人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进行详情咨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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