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宁税函〔2021〕11号
全文有效
2021.2.3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信办〔2021〕3号)文件精神,做好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市税务局对纳税信用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决定废止3份涉及信用信息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文件(详见附件)。凡废止的文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本部门涉及纳税信用的相应举措以上级局相关文件为依据。
附件: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附件
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号 |
文件标题 |
1 |
宁税发〔2018〕61号 |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纳税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
2 |
宁税发〔2018〕60号 |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联合奖惩备忘录工作方案 |
3 |
宁税发〔2018〕62号 |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纳税信用信息共享实施细则 |
你局《关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提前退休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的工资薪金及福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闽地税直征[2004]3号)悉。...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
为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购物索取发票和纳税人售货开具发票的意识,激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推动我市信用消费的良性发展,应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的要求...
鉴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同意该公司的寿险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也相应变更为“中国人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