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99号《关于对军队企业化管理工厂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摘转如下:
(一)军队企业化管理工厂向军队系统内各单位(不包括军办企业)和武警部队调拨军用物资和提供加工、修理、装配、试验、...
近接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77号《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抄送件称;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应照章贴花。...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76号《关于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贴花问题的批复》摘转如下:
“对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应比照其他事业单位的规定缴纳印花税。即:对无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使...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44号对电力行业土地使用税征免范围问题的有关规定摘转如下,请遵照执行。
1、(89)国税地字第013号文第二条规定中的“生产”用地,是指进行工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用地;水库库区用地...
纳税人书立、领受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其应纳印花税按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买入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对记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应 税凭证,采取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办法的,可按当地税务机关核定...
为了便于各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福建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现根据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020号文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解释...
现将《福建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一并贯彻执行。
福建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
现将《福建省筵席税实施细则》颁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直接与省税务局联系。
福建省筵席税实施细则...
闽税政三字(88)第1067号《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补充的通知》第十条规定:为照顾目前房管部门的实际情况,对出租作民用宿舍的房屋(不包 括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等)的租金收入,从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暂免征房产税两年...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0]428号《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89)闽税政三字第90号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三点,同时停止执行。...
按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0]884号《关于经援项目税收问题的函》(抄件)称:对外经贸部门与国内承办单位签订的经援项目的各种应税合同,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与受援国签订的经援项目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
近据一些地方反映:企业单位的房屋出租是从价还是从租征收房产税问题。经研究,对企业单位的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根据省局(89)闽税政一字第 1223号文的规定,应按租金收入依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业单位的房屋用于职工居...
接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55号《关于以税还贷和开发新品减免税时城市维护建设税征免处理问题的通知》称:“一、对以税还贷而减免产品税、增值税的、其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也一并减征或免征,并随同减免的产品税、...
接国税地函发[1990]20号《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关于改变保险合同计税依据适用范围的批复》抄件称:“关于国税函发[1990]428号文《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 中第一条''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征税的各...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0]173号《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摘转如下:
“根据各地反映和要求,关于对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的若干政策和征管问题,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具体规定如...
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执行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请各缴费单位尽快办理减免期费款申报缴纳。自2021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
根据国家部署,2020年我省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允许自愿暂缓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的《中华人...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行业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闽财规〔2022〕11号 全文有效 20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