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转发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3.30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税务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近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发改财金〔2020〕138号),对企业申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明确。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各级税务机关要将《通知》内容宣传到辖区内每一户企业,督促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申报,及早列入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确保企业充分享受各项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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