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原白银市国家税务局、白银市地方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具体措施内容或条款 | 备注 |
1 | 《白银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民手工编制的草制品是否属于自产农产品范围的批复》 | 白国税函发【2008】93号 | ||
2 | 《白银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 白国税发【2009】8号 | ||
3 | 白银市国家税务局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白国税发【2007】113号 | ||
4 | 白银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白国税发【2010】175号 | ||
5 | 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紧急通知 | 白国税函发【2001】39号 | 失效或废止条款 | 第二条 |
6 | 关于印发《白银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白国税发【2003】119号 | 失效或废止条款 | 第四条 |
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8-07-11
一、本次清理的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部署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按要求对制定的各类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在集中清理结束后,按规定制定了公告。
二、本次清理的内容
该公告编制的《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明确了6件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有效或部分条款有效。目录列明的《白银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民手工编制的草制品是否属于自产农产品范围的批复》(白国税函发〔2008〕93号)等4件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有效, 《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紧急通知》(白国税函发〔2001〕39号)等2件税收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有效。
三、本次清理的结果
经过清理,决定本次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6件。
四、本次清理的发布形式
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公告后,及时通过税务网站向社会公布,以便纳税人查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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