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县税务局宁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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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县税务局宁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宁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县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9.22

按照国家和省市文件规定,现将宁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是指我县行政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我县居住6个月以上的异地城乡居民,按照本人意愿,可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二、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政府给予资助,其中全额资助对象个人不缴费,定额资助对象由个人全额缴费,政府按规定资助:

1.对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城市全额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

2.农村二类低保对象按60%比例即168元标准予以定额资助;

3.对农村低保三四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重点救助对象未重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市困难群众按1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四、待遇享受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主要包括:普通门诊待遇(每人每年60元)、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大病保险待遇、“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待遇、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待遇、医疗救助待遇。

五、参保缴费流程。按照先参保登记再缴费的流程进行。

1.本县已参保人员:2020年以正确身份信息在县内参保的,可不办理参保登记,在确认参保身份信息正确的情况下直接缴费。

2.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医保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3.县外参保人员:若要在本县参保的,需先联系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删除参保信息,然后在我县按新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

4.新生儿:①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②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

六、缴费渠道。

(一)政府代征系统缴费。城乡居民可将参保费交由乡村医保经办人员,通过税务代征系统集中缴费。

(二)指定商业银行缴费。城乡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域内任一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缴纳。

(三)自助缴费。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完成自助缴费。

1.微信:打开“微信”客户端,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定位甘肃庆阳→社保→甘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入自助缴费界面,按要求输入参保居民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确认参保地、个人信息、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后点击下一步,确认缴费信息(核对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宁县税务局),支付缴费金额完成缴费,参保人可截屏“电子缴费凭证”。


2.支付宝:打开“支付宝”,依次点击“首页→全部→便民生活中的城市服务→定位甘肃庆阳→社保→居民医保缴费”,进入自助缴费界面,按要求输入参保居民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确认参保地后点击下一步,支付缴费金额后完成缴费。

七、温馨提醒。

1.城乡居民通过任一方式缴费时,请务必确认缴费身份信息是否正确,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医保办予以更正,否则可能影响本人的医疗保障待遇。

2.城乡居民通过微信、支付宝自助缴费时,请务必将城市位置选择定位到甘肃省庆阳市,否则将导致参保地和缴费错误。

3.以前错缴至宁县以外的,今年缴费时,请务必先联系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删除参保信息,然后在我县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

4.对2020年在税务代征系统上按错误身份证号缴费,后期修改正确的人员,在交2021年医疗保险时,医保系统里面没有信息,需要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医保办新增个人信息,办理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

5.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6.为防止参保信息有误,预留纠错时间,请广大城乡居民尽量在12月20日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享受。

7.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中如遇具体问题,请及时咨询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乡镇政府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咨询电话:宁县医疗保障局:0934-6689239,国家税务总局宁县税务局:0934-662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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