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三[1999]96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1999]69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地应在12月底以前,对各证券公司或营业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尚未与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的证券公司或营业部,要限期办理有关手续,(名单附后)。对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从11月1日起,由证券公司或营业部扣缴。
二、对大户股民从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取得的交易手续费回扣收入和手续费返还收入,按“其他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证券公司或营业部扣缴。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9年10月25日国税函[1999]6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据有关部门反映,各地对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普遍偏松,有些地区至今尚未对这一部分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为加强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帐户取得的利息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其开立股东帐户的证券公司代扣代缴,征收管理工作由地方税务局负责。
二、1999年底前,各地税务机关应对辖区内证券公司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应扣未扣税款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对尚未办理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登记手续的证券公司要限期办理或补办有关手续。
《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11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甘肃省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按照全国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我局定于7月5日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白银税务栏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国家税...
最近,许多地方来电话询问房屋转租业务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明确如下: 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依照规定按租金收入...
金税三期工程是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为更好地完善信息化建设,及时为我省纳税人提供功能强大、安全稳定、统一规范的税务信息化服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