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税外[1999]9号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外企业统一使用“2000年”版普通专用发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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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外企业统一使用“2000年”版普通专用发票的通知

甘地税外[1999]9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为了加强甘肃省涉外企业普通专用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涉外企业“2000年版”普通专用发票的监制、使用、管理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甘肃省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涉外企业(不包括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涉外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统一启用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涉外企业“2000年”版普通专用发票。目前涉外企业使用的普通发票和涉外企业自行印制的发票同时停止使用。

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涉外企业,按照甘地税征[1998]21号《通知》的规定,继续使用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监制的计算机填开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二、涉外企业“2000年”版普通专用发票统一由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监制,并向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的主管税务机关发放。

设立涉外税征收管理机构的地区,由涉外税征收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涉外企业普通专用发票的领取、保管和发售,并定期向省局涉外税处编报涉外企业的用票计划。

       未设立涉外税征收管理机构的地区,由发票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涉外企业普通专用发票的领取、保管和向所辖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提供发票,并定期向省局涉外税处编报涉外企业的用票计划。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向涉外企业发售涉外企业普通专用发票。

地(州、市)地方税务局不得监制和印制涉外企业普通专用发票。

       三、涉外企业“2000年”版普通专用发票分《甘肃省涉外企业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公路运输专用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服务业专用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住宿专用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摄影冲印专用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房地产开发专用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饮食业定额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沐浴理发定额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定额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统一发票》等十一种。

       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涉外企业“2000年”版普通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除特殊情形外应及时向申请购票并符合供票条 件的涉外企业提供发票。

       未经甘肃省地方税务局批准,主管税务机关或涉外企业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的使用范围。

       四、涉外企业“2000年”版普通专用发票启用后,所有从事营业税应税行为的涉外企业对现有发票(包括剩余发票)和涉外企业自行印制的发票,按照地方税务局的规定,在30日内清点造册后上缴主管税务机关。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按有关规定集中销毁。

       五、涉外企业“2000年”版普通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和管理等问题除本通知规定的外,一律依照《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办法》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章 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外企业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知》(甘地税外[1996]3号)同时废止。

       附件:1、涉外企业“2000年”版普通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

                 2、涉外企业“2000年”版普通专用发票的样票;(略)

                 3、涉外企业普通专用发票使用计划表。(略)

       附件:1、涉外企业“2000年”版普通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

  一、《甘肃省涉外企业建筑安装专用发票》适用于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涉外企业以及税务机关为涉外企业代开发票。

  二、《甘肃省涉外企业公路运输专用发票》适用于从事陆路货物运输的涉外企业。

  三、《甘肃省涉外企业服务业专用发票》适用于从事代理业(不含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不含沐浴、桑拿、理发、美发和照相业)的涉外企业。

  四、《甘肃省涉外企业住宿专用发票》适用于从事旅店业的涉外企业。

  五、《甘肃省涉外企业摄影冲印专用发票》适用于从事照相、摄影、冲印的涉外企业。

  六、《甘肃省涉外企业房地产开发专用发票》适用于从事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的涉外企业以及税务机关为涉外企业代开发票。

  七、《甘肃省涉外企业饮食业定额发票》适用于从事饮食业的涉外企业。

  八、《甘肃省涉外企业沐浴理发定额发票》适用于从事沐浴、理发、美发、桑拿的涉外企业。

  九、《甘肃省涉外企业定额发票》适用于从事娱乐业的涉外企业。

      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适用于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涉外企业。

      十一、《甘肃省涉外企业统一发票》适用于从事文化体育业、转让无形资产(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除《甘肃省涉外企业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公路运输专用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服务业专用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住宿专用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摄影冲印专用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房地产开发专用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饮食业定额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沐浴理发定额发票》、《甘肃省涉外企业定额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规定的使用范围以外的涉外企业以及税务机关为涉外企业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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