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盐锅峡水电厂8号机组增容改造部分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甘国税发[2002]239号
全文有效
临夏州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盐锅峡水电厂8号机组增容改造后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请示》(临州国税发[2002]125号)收悉。盐锅峡水电厂8号机组增容部分是由“兰州宏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以股份制形式出资组建的,属集资办电形式,其生产地在临夏州永靖县,核算地在兰州市。由于生产地与核算地不一致,在增值税征缴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第二十二条 规定,同时考虑到该公司生产经营及核算特点、兼顾生产地和核算地经济利益,经研究,现将盐锅峡水电厂8号机组增容改造部分电力产品增值税征缴问题批复如下:同意盐锅峡发电厂8号机组增容改造部分从发电之日起,其生产环节预缴的增值税,由永靖县国家税务局暂按22元/千千瓦时征收。如遇电价调整等因素,定额需变动时,须报由省局决定。《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11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甘肃省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按照全国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我局定于7月5日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白银税务栏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国家税...
最近,许多地方来电话询问房屋转租业务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明确如下: 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依照规定按租金收入...
金税三期工程是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为更好地完善信息化建设,及时为我省纳税人提供功能强大、安全稳定、统一规范的税务信息化服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