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税征[2001]12号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甘地税征[2001]12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已于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从2001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目前征管工作中急需明确的一些实际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54号),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管理,新《征管法》第三十一条 第二款已明确规定审批权限,省局将在近期下发《关于加强对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在省局尚未下发通知前,各地应暂停对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
二、关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开户情况,金融机构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帐号,以及对金融机构拒绝接爱税务检查和纳税人不报告开户情况的行政处罚(新《征管法》第十七条 、第六十条 第四款和第七十三条 ),在国家税务总局尚未下发具体操作办法前,请各地慎重执行。
三、对税务机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摊派税款,以及擅自改变税款入库级次买税、卖税、拉税、引税等,新《征管法》第二十八条 、第七十六条 和第八十三条 规定的法律责任是明确的,各级地税部门要对上述情况进行认真的清查自纠,严格按照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地对贯彻实施新《征管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局,省局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后,书面答复各地执行,各地不得擅自发文答复,否则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各地自负。
五、执行新《征管法》后有关涉税文书引用的条 款和征管软件的程序,各地应按新《征管法》的规定进行修订。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甘肃省政府令第85号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甘肃省政府令第85号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11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甘政办发[2018]2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8]2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白银税务栏目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白银税务栏目的公告

  按照全国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我局定于7月5日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白银税务栏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国家税...

甘地税二[1996]48号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转租业务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甘地税二[1996]48号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转租业务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最近,许多地方来电话询问房屋转租业务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明确如下: 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依照规定按租金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推广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推广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的通告

 金税三期工程是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为更好地完善信息化建设,及时为我省纳税人提供功能强大、安全稳定、统一规范的税务信息化服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