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陇南市税务局致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的一封信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陇南市税务局致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陇南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2.11

尊敬的扣缴单位:

     自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以来,在广大扣缴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个人所得税改革各项措施有效落地,减税红利惠及广大纳税人。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为确保纳税人明年继续及时、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提醒您关注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提醒职工及时关注2020年享受专扣政策的信息  

     为确保纳税人2020年及时、准确享受专扣政策红利,请您提醒单位职工关注次年享受专扣信息,如有变化及时更新、修改。同时,考虑到部分自然人纳税人可能由于工作繁忙或遗忘,未能在12月份关注、修改专扣信息,对于这部分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帮助其自动将今年已填报的专扣信息的有效性延长至次年。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的或者专扣信息产生变化而没有及时修改的纳税人,有可能会影响其继续享受专扣信息或者影响其纳税信用。

     请您随时关注、下载职工填报信息。同时,为简化您的操作,并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除特殊情形外,我们将取消电子模板方式填报专扣信息。如果您单位的职工去年是采取该方式提交的,可请其通过下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等税务机关提供的网络办理渠道进行查询、修改;如果您单位职工不方便采用网上方式的,可请其将去年电子模板信息打印并在纸质表上进行修正、签字后,您可根据签字的信息通过扣缴客户端为其办理扣除。

     二、提醒并告知职工2019年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专扣政策的办理渠道

     请您提醒单位职工,如果2019年有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专扣政策的,可抓紧在今年12月份发工资前填报信息,在今年最后一个纳税申报期补充享受本年度未享受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也请您及时在扣缴客户端下载更新专扣信息,确保职工及时享受。

     三、准确办理个税扣缴申报

     您日常扣缴申报的每一位纳税人的身份、收入、缴税等信息,直接影响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纳税信用。为避免有误的扣缴申报数据给纳税人带来困惑和不良影响,请您准确、规范办理扣缴申报。如今年已扣缴申报数据有问题的,请尽快对照国家税务总局《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V1.0版)》,抓紧时间更改。

如您还有疑问或困难,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我们将竭诚为您做好服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附件:

1.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务局端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docx

2.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手机APP、网页端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1).docx

3.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docx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甘肃省政府令第85号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甘肃省政府令第85号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11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甘政办发[2018]2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8]2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白银税务栏目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白银税务栏目的公告

  按照全国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我局定于7月5日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白银税务栏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国家税...

甘地税二[1996]48号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转租业务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甘地税二[1996]48号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转租业务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最近,许多地方来电话询问房屋转租业务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明确如下: 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依照规定按租金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推广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推广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的通告

 金税三期工程是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为更好地完善信息化建设,及时为我省纳税人提供功能强大、安全稳定、统一规范的税务信息化服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