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公告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9.17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财〔2018〕26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局联合审核,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等2家省级非营利组织从2020年度起,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名单见附件)。
上述非营利组织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附件: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00年9月17日
附件
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
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共2家)
一、从2020年度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2家)
1.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广东省橱柜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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