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广东省集中式城乡居保新信息系统上线期间有关业务办理事项的通告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11
根据建设广东省集中式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城乡居保新系统)的工作部署,我市将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0日切换上线省城乡居保新系统,现就省城乡居保新系统上线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2月28日0时起,暂停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含粤税通、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省事、代征银行窗口、农商银行村居e支付、税务前台等缴费渠道),请各参保人尽早缴交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避免漏缴。
二、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间,暂停办理社保前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业务。业务停办期间,我市各县(市、区)社保局(含镇人社所)城乡居保对外服务机构采取线下收取资料方式做好业务受理登记,线下登记受理业务将待系统切换上线完成后进行申办、审核,业务办结时间将按规定延后,申领待遇延后的将给予补发。如非必要,建议相关业务可待系统切换上线完成后再前往办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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