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22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19年1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充分发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作用,大力推进一批具有东莞特色的改革创新举措在全市范围内落地施行,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标国内外先进服务水平,结合国内营商环境评价要求,以更实更细的“东莞经验”,不断创新举措,努力突破税收营商环境建设壁垒,为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提供“东莞样本”,不断提升办税便利度、满意率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多渠道、多机制广泛征集纳税人的堵点、痛点问题,以纳税人对税收营商环境的更好期盼为切入点,坚持问题需求导向,围绕“补短板、增优势、扬特色、促提升”,科学谋划工作布局,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不断总结问题经验,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2.坚持创新举措。主动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精准对标,结合本地特色,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创新服务举措,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内一流的税收营商环境。
3.坚持统筹推进。要积极稳妥的推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加速落地,加强统筹协调,以科学的方法、统一的标准规范,分阶段推进各项工作持续进行。同时要及时反馈和考量各项措施的效果,做好各项措施的工作衔接,促进措施的完善和更新,巩固各项措施成果。
4.坚持试点先行。支持各片区和基层税务部门主动作为,结合各片区或镇街实际,以片区为单位制定各片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举措,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试点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工作经验和亮点做法并在全市复制推广,努力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
5.坚持共享共治。主动对接其他非税部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通过信息化建设,借助“数字广东”建设平台,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数据的互通互联,形成共享共治的税费治理模式。
(三)行动目标
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加大税制改革力度,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发挥东莞试点先行作用,对标世界银行和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为促进各项评价指标持续优化建言献策,参与探索构建适合我市乃至全省的具有广东特色的税收营商环境质量测评体系,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体验更好、更加开放的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实现我省税收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前列。
(四)推广步骤
1.试点先行。以片区为单位,指定部分片区和基层税务部门开展营商环境试点措施,主动作为,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起到突破创新示范作用,及时发现、总结工作经验和亮点做法并在全市复制推广,努力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
2.全面推广。在试点基础上,部署推进全市税收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改革措施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分阶段推广,确保全市范围内100%落实到位,形成具有竞争力、吸引力和创新力的税收营商环境,深挖东莞市作为试点单位对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潜力,探索实现改革举措再优化再提升。
二、行动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减少纳税次数
1.实行主税附加税同步征缴。2019年6月底前,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动计算申报,纳税人一次性完成主税附加税申报缴纳。
2.简化税种申报次数。优化“一照一码”纳税人申报;优化税种申报期限。
3.简并房地产交易业务事项。优化一手房交易业务流程,实现契税掌上缴;推行二手房登记、办税“一体化”服务新模式;简化房地产交易办税资料;推行房地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
(二)实施精准服务,压缩办税时间
4.简并资源税征期,将资源税按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申报,调整为按月或按季申报。
5.简化代扣代缴申报。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等由发生时按次申报改为按月汇总申报。
6.简化申报纳税。应用移动支付“云缴税”“云缴费”;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核准事项提速;推广增值税纳税人“一键申报”。
7.简化办税流程。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再压缩;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再升级;推进开办企业“零跑动”服务;简化跨区迁移流程;简化税务注销流程;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推行网签授权划缴税费协议;优化企业所得税管理;压缩《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申请办理时间;推广税企涉税数据便捷交换应用;提供快捷高效的注销登记体检扫描服务。
8.简化表证单书。打造税务电子证照和O2O体系,解决纳税人电子办税“最后一公里”;取消纸质车购税完税证明,实现车辆购置税完税信息与公安系统电子化交互,简化车购税档案资料,实现无纸化管理;简化出口企业退(免)税备案信息采集,不再向纳税人采集《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与工商登记重复的项目;深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工作;提升退税审核效率;推行纳税记录网上查询和打印;推进涉税文书电子化;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清理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2019年底前精简25%以上,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推广无纸化办税服务;推行电子化过程类执法文书。
9.提速发票业务。实行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提升发票使用便捷度;推动发票代开“零跑动”;扩大电子发票应用范围;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开发本市智能供票辅助系统;大力推行网上申领快递发票;率先打造“租税e”项目,实现个人房屋租赁网上开具电子税票及增值税电子发票。
10.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一网”办税(缴费);推进“一门”办税(缴费),2019年12月底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整体进驻后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全部涉税事项;推进“一次”办税(缴费),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2018年12月底前,5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2019年12月底前7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率先推进“一窗”办税(缴费),实现“一窗一人”办税(缴费)模式;推进车辆购置税市级通办。
11.应用“国际汇税通”系统,实现税收、付汇、金融“一站式”服务,整个办理流程从原来的“至少跑两次”到“零跑动”。
12.加强宣传咨询。执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实现智能化、一体化税法宣传(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政策);开通税务企业号;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按照“三同步”原则开展税收宣传辅导工作;推动纳税(缴费)咨询融合;提供疑难问题“专家会诊”;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首席联络员”工作机制;完善大企业重组涉税事项纳税服务工作机制;提升“一带一路”“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实现在线导税精准化服务;建设无人值守自助办税服务厅;建设智能问税平台,拓展智能咨询服务;建立“走出去”企业信息共享机制。
13.规范纳税(缴费)咨询。加强12366网上咨询与热线咨询相互融合,实现24小时咨询服务。统一办税(缴费)服务厅、12366等不同渠道的咨询答复口径,实现纳税(缴费)咨询规范统一。
(三)落实税制改革,减轻税费负担
14.规范社保费征缴。拓展社保费征缴渠道;实现社保费精准征缴;⠼/span>实现社会保险费的配账成功率100%,全面保障纳税人社保权益。
1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减费降负应享尽知;降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税负;提升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服务质效;放宽个人免税权限制,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放弃免税权不受“36个月不得享受减免税优惠限制”,仅对当次代开发票有效,不影响以后申请免税代开;压缩资源税灾害性减免办理期限;简化出口退(免)税办理;税收协定优惠“闪办理”;⠼/span>降低企业用工成本,⠼/span>减轻企业负担;。
16.推动涉税专业服务发展。规范和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工作。
(四)创新管理手段,优化税后流程
17.实现网上更正申报。实现主税种网上更正申报;推进全税种网上更正申报。
18.完善退税管理。简化退库办理资料;进一步推进电子退库业务全程无纸化操作,实现信息高效传递。
19.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拓展纳税信用查询渠道,纳税人可实时查询自身纳税信用评价级别及纳税信用扣分明细;拓展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深度;建立动态监管方式;⠼/span>深化“银税互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五)加强事后监管,规范税收执法
20.强化执法透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辅导上市企业和后备上市企业降低税收风险;⠼/span>利用第三方涉税数据开展风险提示服务。
21.联合实施失信惩戒。进一步推动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应用“互联网+监管”方式,推送纳税信用信息和税收违法“黑名单”至相关部门,强化联合惩戒。
三、行动保障
(一)解放思想,突出改革创新
全市税务部门要转变传统征管思维,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合力需求倒逼改革创新,从根本上破除制约税费征管服务效率提升的壁垒,从制度、方式、渠道、科技等多方面突破创新,为纳税人、缴费人打造低成本、更便捷、更集约、可信赖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统筹推进,抓好任务落实
全市税务系统要高度重视,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协作意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根据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明确落实责任分工,确定工作的时间表、任务图,不折不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沟通,做好改革宣传
各基层税务部门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加强部门合作,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我支持。要积极应用新媒体、移动终端等渠道,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开展宣传,提升获得感。
(四)跟踪问效,推进示范带动
各基层税务部门要对标国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主动作为,锐意创新,及时总结创新经验和存在问题,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以示范带动全市,以点扩面,推动我市税收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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