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粤财肇公告〔2021〕1号
全文有效
2021.3.23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均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3日
附件: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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