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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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8
哈尔滨市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和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结合国内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引导和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自愿遵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税收营商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情况
(一)提高思想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哈尔滨市税务局高度重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坚持从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转变思想、提升政治站位。立足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寻找机遇、拓展优势、打造亮点,把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作为新时期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要求,贯彻到税收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
哈尔滨市税务局成立了由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相关工作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主管领导全程跟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各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扎实落地。
(二)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推进
为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哈尔滨市税务局强化顶层设计,陆续制定并出台了《哈尔滨市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哈尔滨市税务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哈尔滨市税务系统关于开展“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年”活动方案》、《哈尔滨市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制定改革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对标对表推进落实。建立健全税收统筹联动机制,加强税务系统内部门间及与外单位的沟通协调,统一部署、明确职责、高效推进,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工作格局,助推各项改革任务有机衔接、如期落地。
(三)结合行动方案,落实有效举措
1.强化顶层设计,减少纳税次数,打造集约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应用范围。建设网上课堂,加强对网上办税纳税人的操作培训。实行主税与附加税合并申报。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附征的税费合并申报自动计算,纳税人一次性完成主税附加税申报。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实现合并申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实现电子申报、批量扣缴。根据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征缴时效性要求确定数据传输时限,对零星补费业务实现实时传递计划和征缴数据,减少了人工操作,提高了税务、社保、医保部门的工作效率。
2.实施精准服务,压缩纳税时间,打造便捷化营商环境。通过简化纳税申报和办税流程,简化表证单书,推进发票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提升办税便利化程度,加强宣传咨询,实现信息同步共享等措施压缩纳税时间,打造便捷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功能。深化税务简易注销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注销时间。简化省内跨区迁移流程,对无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区迁出实行即时办结。推行“二手房”交易自然人纳税人应缴纳相关税种“免填单”服务。按要求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逐步实现无纸化办税。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要求纳税人报送。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范围扩大到所有纳税人有关规定。优化增值税代开发票管理,压缩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业务办理时限。研发了能申报、能缴税、能查询的微信端办税平台“哈税通”。利用数据调用自动填列申报表,减少了人工填写。
3.加快税制改革,减轻税费负担,打造低成本的营商环境。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等改革措施。为使新个人所得税法惠及千家万户,组织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骨干下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园区等,深入宣讲和细致解读新个人所得税法。充分发挥党建在减税降费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保障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多措并举常态化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4.创新管理手段,优化税后流程,打造高效能的营商环境。通过采取完善增值税退税制度、优化多缴税款后退税流程,加强纳税信用管理等手段打造高效能的营商环境。我市各办税服务厅特设留抵退税“绿色通道”,用“一次办好”的标准提供高效退税服务;全市设专人专岗核对退税信息、核实退税资料;税务干部向纳税人逐户宣传退税政策,确保减税政策及时准确地落实到位。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提供公开便捷的纳税信用自助查询渠道,纳税人可实时查询自身纳税信用评价级别及纳税信用扣分明细。加大守信激励力度,为优质信用纳税人提供涉税事项容缺办理、办税绿色通道和“免打扰”等VIP专属服务。建立“银税互动”互联平台,实现纳税信用贷款线上直连直办,为高信用纳税人贷款提供便利。
二、对标全国先进制定年度改革清单
哈尔滨市税务局梳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台账,对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全国先进省市改革成果及成功经验,认清差距,明确目标,结合哈尔滨本地实际制定了十七条改革举措,形成了本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清单,内容如下,目前清单内容已全部落实。
(一)制定并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发布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 ,结合哈尔滨本地实际,实现165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落实188项“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方式。
(二)网上申领发票,线下免费配送。疫情期间,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提出发票领用申请,税务部门提供发票免费配送上门服务。
(三)积极推广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免费向纳税人提供税务UKey,纳税人通过登录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四)推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税合并申报。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税源明细表分别合并,纳税人在同一界面、同一报表中完成申报,减少申报次数。
(五)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享受减免税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系统自动计算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方便纳税人享受优惠。
(六)压缩企业所得税报税准备时间。探索在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系统自动将其已报送的财务报表数据带入申报表的对应栏次,免于纳税人填写,减少准备时间。
(七)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严格按照时限开展留抵退税审核,不要求纳税人提供非必须的证明资料。
(八)出口退(免)税办理平均时限压缩到8个工作日之内。
(九)建设智慧电子税务局。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大数据应用技术、人工智能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完成智慧电子税务局建设。
(十)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税务网站、微信、钉钉等线上工具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在政务新媒体建立“纳税人学堂”,搭建直播、点播平台,方便纳税人观看热点涉税课程视频。
(十一)持续拓展多元化缴费渠道。结合社保费和非税项目征缴特点,按险种、分类型、多渠道推行银行扫码、云闪付、支付宝和商业银行批量扣缴等多元化缴费方式,满足缴费人不同缴费需求。
(十二)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开办提供“套餐服务”,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
(十三)扩大自助办税终端布局及投放数量,拓展自助办税终端功能,推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立离厅式自助办税服务厅和税e站,委托邮政代开发票,打造纳税人“就近办”办税服务圈。
(十四)推广移动端缴纳税费。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实现第三方支付税费缴纳功能。
(十五)利用微信平台搭建“哈税通”,纳税人在微信端完成日常申报缴税业务。实现单个税种或全部税种“一键零申报”,为个体户、小规模和定额户等需要“零申报”纳税人节省办税时间。
(十六)落实纳税服务规范。严格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首席导税员等服务制度,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同城通办,营造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十七)优化中国(黑龙江省)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营商环境。压缩办税时间,优化办税流程,推行电子办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打造自贸试验区集约化、便捷化、信息化、和谐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促进六稳六保明确下步工作目标
按照总局、省委省政府、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从组织领导、部门协调、信息化建设、绩效管理等多维度巩固前期优化成果,促进六稳六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推进落实各级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落实落靠。
(一)实施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继续加强协调指导、分步推进、跟踪反馈和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比照实施方案,对照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提高运行效率。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优渠道、建机制,提升数据共享效率,以大数据、电子印章等为支撑,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无纸化、免填单服务。扩充“全程网上办”清单。提高业务系统运行稳定性,合理安排业务系统升级时间,制定相关预案和应急方案,完善应急响应机制。
(三)坚决破除和纠正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求稳怕乱思想,积极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推动全市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升级。聚焦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减法”、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压缩前置性审核事项。做好后续管理“加法”,转变税收征管方式,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职责,优化管理流程,集成运用大数据,实施税收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征管效能。做好优化服务“乘法”,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推出新服务措施,提高税收政策服务透明度,完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
(四)强化督察职能,严格问责问效。运用追责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开展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和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全面落实“一案双查”“一岗双责”制度,着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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