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21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齐齐哈尔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和核定比例〉的公告》(齐地税公告2017年第2号)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2019年1月21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字号 | 发文时间 |
1 | 齐齐哈尔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和核定比例》的公告 | 齐地税公告2017年第2号 | 2017年8月26日 |
最近,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教兴省战略实施的若干意见》(黑发[1999]21号),已下发各地执行。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现结...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我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临时开放黑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作风整顿实施...
为切实做好我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改革顺利实施,现就建立黑河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