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黑税函〔2022〕83号
全文有效
2022.6.22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各市(地)、直管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劳函〔2022〕8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对出口退税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退税办理进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税务总局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措并举,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强工作统筹,细化工作措施。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出口企业户数和业务量,提前研判,做好相关预案。一是加强宣传辅导,充分利用税务网站、征纳沟通平台、新媒体等渠道开展宣传辅导,利用电子税务局和其他渠道分类、精准推送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举措,辅导纳税人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二是配齐配强业务人员,持续强化业务培训,做到懂政策、会操作、快退税,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出口退税、规划核算、征管科技、信息中心、数据风险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业务流程衔接,压缩业务办理时限,确保本地区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四是加强出口退税后续管理,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内部监督,有效防范骗税风险,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三、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反馈问题。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梳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高效推动工作开展。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2年6月22日
最近,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教兴省战略实施的若干意见》(黑发[1999]21号),已下发各地执行。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现结...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我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临时开放黑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作风整顿实施...
为切实做好我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改革顺利实施,现就建立黑河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