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涉外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黑地税函[1999]54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
涉外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已经省物价局核准。各地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黑价联字[1996]62号规定的标准(每套收费100元)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关于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登记证收费的复函
1999年8月10日黑行管函字[1999]23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确定涉外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的函》(黑地税发[1999]1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地税系统的涉外税务登记证收费执行黑价联字[1996]第62号文件。收费前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并使用规定票据。
此复。
最近,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教兴省战略实施的若干意见》(黑发[1999]21号),已下发各地执行。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现结...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我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临时开放黑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作风整顿实施...
为切实做好我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改革顺利实施,现就建立黑河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