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统一银行代理居民购电储蓄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国税发[2001]185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工商银行分行(支行)、供电公司:
为适应银行联网代理居民购电储蓄业务的开展,方便居民用电交费及信息查询,现对《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电力工业局关于统一电力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税联发[2000]1号)文件中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电力时使用的发票格式进行修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最近,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教兴省战略实施的若干意见》(黑发[1999]21号),已下发各地执行。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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