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制定鸡西市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行业平均利润率、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
鸡西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2.5.2
根据《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鹤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地税发[2012]2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制定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行业平均利润率、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公告如下(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鸡西市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行业平均利润率、个人所得税预征率表
企业类型
|
行业平均利润率
|
个人所得税预征率
|
煤炭生产企业
|
25%
|
1.9%
|
煤炭洗(选)企业
|
8%
|
0.6%
|
粮食加工企业
|
6%
|
0.45%
|
商业、批发
|
8%
|
0.6%
|
房地产业
|
13.5%
|
1%
|
建筑业
|
8%
|
0.6%
|
石墨加工企业
|
10%
|
0.75%
|
最近,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教兴省战略实施的若干意见》(黑发[1999]21号),已下发各地执行。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现结...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我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临时开放黑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作风整顿实施...
为切实做好我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改革顺利实施,现就建立黑河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