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我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公告
哈尔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11-24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黑政规[2017]35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黑财税[2018]17号)精神,切实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现将我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新税额标准公告如下:
我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一等至三等土地,分等税额标准保持不变;四等至十等土地,分等税额标准分别下调2元/平方米。工业用地和大型旅游景区用地下浮一等确定分等税额标准。房地产开发用地按其土地实际等级确定分等税额标准。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年度不做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等税额标准调整前后对照表
哈尔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
哈尔滨市税务局
2018年11月24日
附件全文:
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等税额标准调整前后对照表
调整前税额标准 | 调整后税额标准 | ||||||||
土地 | 税额 | 工业 | 大型旅游 | 房地产 | 土地 | 税额 | 工业 | 大型旅游 | 房地产 |
等级 | 标准 | 用地 | 景区用地 | 开发用地 | 等级 | 标准 | 用地 | 景区用地 | 开发用地 |
税额标准 | |||||||||
一等 | 24元 | 22元 | 24元 | 24元 | 一等 | 24元 | 22元 | 22元 | 24元 |
二等 | 22元 | 18元 | 22元 | 24元 | 二等 | 22元 | 18元 | 18元 | 22元 |
三等 | 18元 | 14元 | 18元 | 24元 | 三等 | 18元 | 12元 | 12元 | 18元 |
四等 | 14元 | 10元 | 14元 | 22元 | 四等 | 12元 | 8元 | 8元 | 12元 |
五等 | 10元 | 6元 | 10元 | 22元 | 五等 | 8元 | 4元 | 4元 | 8元 |
六等 | 6元 | 6元 | 6元 | 18元 | 六等 | 4元 | 4元 | 4元 | 4元 |
七等 | 6元 | 6元 | 6元 | 18元 | 七等 | 4元 | 4元 | 4元 | 4元 |
八等 | 6元 | 6元 | 6元 | 18元 | 八等 | 4元 | 4元 | 4元 | 4元 |
九等 | 6元 | 6元 | 6元 | 18元 | 九等 | 4元 | 4元 | 4元 | 4元 |
十等 | 6元 | 6元 | 6元 | 18元 | 十等 | 4元 | 4元 | 4元 | 4元 |
最近,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教兴省战略实施的若干意见》(黑发[1999]21号),已下发各地执行。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现结...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我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临时开放黑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作风整顿实施...
为切实做好我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改革顺利实施,现就建立黑河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