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及网页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18-12-31
尊敬的全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为方便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将于2018年12月31日12:00升级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及网页版,欢迎广大纳税人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功能主要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手机APP安装使用步骤
一、安装及注册
1.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点击微信右上角“扫一扫”,根据提示下载安装。
2.通过以下方式注册
方式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仅限居民身份证)。打开APP,点击【注册】,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阅读并同意用户注册协议,点击【确认授权】,填写证件号码、姓名,点击“开始人脸识别”后进行拍摄识别。识别后,根据提示设置登录名、密码、手机号(短信校验)完成注册。
方式二:大厅注册码注册。纳税人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大厅获取注册码(注册码有效期为7天)。打开APP,点击【注册】,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阅读并同意用户注册协议,点击【确认授权】,填写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国籍。验证通过后,根据提示设置登录名、密码、手机号(短信校验)完成注册。
之前已安装注册的纳税人,2018年12月31日12:00起,打开手机APP,根据系统提示升级即可。
二、信息采集
纳税人完成注册后,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三、网页版使用步骤
1.注册(已在手机APP注册的可省略此步骤)
纳税人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大厅获取注册码(注册码有效期为7天)。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址:http://zjgszrrwt.hljtax.gov.cn/portals/web/login),点击网页上的【立即注册】或右上角【注册】,阅读并同意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注册协议,点击【同意并继续】,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填写注册码、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籍(地区),验证通过后,设置登录名、密码、手机号(需短信验证)、户籍所在地完成注册。
2.登录方式
①通过密码登录方式。
②已在手机APP注册的可以使用扫码登录。
3.信息采集
纳税人完成登录后,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链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电子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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