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税务局经营所得可以用网页端和扣缴客户端纳税了
黑龙江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02-02
2019年2月1日期,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报经营所得可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ITS系统”)WEB端和扣缴客户端申报了。
ITS系统已经开放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以及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功能和税款缴纳功能;扣缴客户端开放了代理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以及利用个人三方协议扣税和银行端查询缴税功能。
一、定期定额户经营所得的申报缴款仍按原方式和渠道办理
二、税款所属期2019年1月1日以后定期定额户以外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方式
(一)ITS系统在线申报
ITS系统经营所得(定期定额户除外)主要支持两种在线申报模式:一是通过ITS系统WEB端进行申报,并通过银联卡在线支付以及个人三方协议扣税。
二是由被投资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申报,并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税或者银行端查询缴税。
由被投资企业代为申报后代为缴纳税款的,应由个人签订三方协议后办理。或者由投资者个人通过WEB端或者税务大厅自行办理申报。
原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功能暂时无法用于办理纳税人2019年度取得的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二)办税服务厅申报
经营所得纳税人按月(季)申报所属期为2019年1月以后经营所得的,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以前年度生产经营所得汇缴申报和其他申报事项的办理
纳税人2018年度以前(含2018年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补报、更正申报或者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仍通过原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
附:
1.经营所得申报A表-WEB端操作指引
2.经营所得申报A表-扣缴客户端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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