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文废止《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5.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文件的规定,《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问题的公告》(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全文废止,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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