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地税发[1998]314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8]314号

全文有效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问题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煤炭也列入资源税代扣代缴适用范围。

      二、关于资源税管理甲种证明的适用范围,各地市应严格按照“办法”第六条 规定确定。具体方法可采取由分局根据企业性质,产销数量以及财务核算方式等内容提出本地符合上述条 件企业名单,经市局税政科核实,并报主管局长审批确定。资源税甲种证明名单要报省局备案。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要求,正确使用资源税管理甲种证明及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严格领发手续。

      四、“资源税管理证明”由省局统一印制,各地计财部门统一到省局计财处办理领取手续,领取甲种证明需持市局审批名单;其管理核算方式视同其它完税凭证。

      五、“资源税管理证明”有效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年,具体时间由各地税务机关确定。

      六、凡是我省制定的有关资源税代扣代缴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七、“资源税管理证明”从199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请各地将使用计划于1998年12月15日前报省局计财处。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黑地税发[2000]105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入贯彻黑发[1999]21号文件的通知

黑地税发[2000]105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入贯彻黑发[1999]21号文件的通知

最近,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教兴省战略实施的若干意见》(黑发[1999]21号),已下发各地执行。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现结...

黑财税[2012]28号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和哈尔滨市红十字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黑财税[2012]28号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和哈尔滨市红十字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黑龙江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临时开放黑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系统的通知

黑龙江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临时开放黑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系统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我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临时开放黑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作风整顿网络评议的公告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作风整顿网络评议的公告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作风整顿实施...

黑市政办发[2017]97号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的通知

黑市政办发[2017]97号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改革顺利实施,现就建立黑河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