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批量扣缴”缴费方式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通告2021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1.12.7
尊敬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人:
因税务部门养老保险征收系统升级,自2020年起,市区范围内由银行“批量扣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取消,在银行柜台缴费的基础上,增加了“掌上办”缴费方式,缴费人可前往建设银行柜台或关注“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自行缴费。
凡与建设银行签约“批量扣缴费款协议”的缴费人,请立即确认2020、2021年度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是否已经缴纳,未缴费人员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纳的,视同放弃缴费。已签约尚未缴费人员人名单请见附件。
联系电话:0467-2877021、0467-2870037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12月7日
最近,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教兴省战略实施的若干意见》(黑发[1999]21号),已下发各地执行。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现结...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我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临时开放黑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作风整顿实施...
为切实做好我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改革顺利实施,现就建立黑河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