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专项检查和民政福利企业纳税检查情的通报
豫地税函[1997]第183号
全文有效
1997年12月22日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豫地税发[1997]118号文件的要求,各地地税机关周密部署,全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专项检查和民政福利企业纳税检查工作于11月10日结束,现将检查情况通报你们,以便各地今后加强对地方税的征管工作。
附件:(略)
1、《全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专项检查和民政福利企业纳税检查情况通报》
2、《河南省地税局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专项检查和民政福利企业纳税检查统计表》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规定,现将河南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2〕5号)要求,明确城镇土地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失业保险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