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土资发〔2018〕145 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不动产交易、税费征缴、登记联办业务事项三级十同“一套材料”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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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不动产交易、税费征缴、登记联办业务事项三级十同“一套材料”清单的通知

豫国土资发〔2018〕145 号

全文有效

2018.10.26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税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资源局、市政建设环保局、税务局:

为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4 号)精神,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服务”和大数据技术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根据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梳理规范工作要求,经广泛沟通讨论并征求意见,对不动产交易、税费征缴、登记联办业务事项材料清单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规范,形成了“一套材料”清单(见附件),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统一思想,深化为民服务理念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放管服”  改革要求,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2018 年12月30日前实现不动产交易、税费征缴、登记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实现信息互通共  享,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

二、强化协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国土、房管、税务、政务服务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依据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务分解到天,责任落实到人,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工作。

三、精简材料,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各地可按照河南省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梳理规范,遵循  “依法依规、不重不漏、可减不增”的原则,在附件所规定的材料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规范,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不动产交易、税费征缴、登记联办业务事项的“一套材料”清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不得强行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得重复收取清单以外的材料。

四、信息共享,加快业务办理速度

利用信息化、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化解企业群众重复提交资料、多跑腿、办事难等堵点、痛点,能通过共享方式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身份证明材料,不再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交有关材料复印件作为登记资料留存。不动产交易、税费征缴、登记部门要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强化信息共享、简化办事流程的意识,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使办事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五、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大力宣传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

附件:河南省不动产交易、税费征缴、登记联办业务事项三级  十同“一套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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