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税发[1996]第207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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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3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10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地税发[1996]第207号

失效 

1996年12月23日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省第二税校: 

  国、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分设以后,各通讯地税机关在普通发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于依法治税,保证地税收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普通发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利用发票违法违章问题仍较为普遍。为切实加强普通发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现就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是巩固和完善新税制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加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控制税源,堵塞税收漏洞的有力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普通发票管理。

  二、认真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示,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对普通发票换牌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安排好新版发票的计划印制发放工作,确保1997年1月1日发票换版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认真做好旧版发票的缴销工作。

  三、加强管理,确保印制质量 

  (一)为了确保普通发票的印制质量,按照集中印制,统一管理的原则,凡全国、全省统一式样的普通发票要集中在市、地级以上税务机关印制涉及抵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货物运输专用发票、国有大中型运输企业的额票及水路运输额票由省局统一组织印制。 

  (二)要加强对发票定点印制企业的管理。原则上每个市、地只选一个印制企业作为发票定点印制厂家,并由省局统一审批核发《发票准印证》‘对发票定点印制企业每年年审一次,二年换发一次准印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印制资格,收回〈发票准印证〉。 

  (三)为了保证普通发票在全国流通和防伪识伪,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防伪措施规定印制普通发票;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普通发票印制质量。各地要建立健全发票防伪专用品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防伪专用品的管理,严防丢失、被盗。

  四、严格发票领购申报缴销制度 

  (一)严格购领审核制度。对申请购领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所需种类、版式、面额、数量、领购方式以及有关证件和发票专用章等项内容,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并按核准的情况发放发票领购簿。 

  (二)实行限量供应制度。为了减少转借、代开的发生,对购票单位和个人在保证用量的前提下,实行定期限量供应;同时要根据上期用量的变化作适当调整。对单位经批准自拟格式的发票,印量要控制在一年以内。 

  (三)实行按月(或按季)申报制度。用票单位必须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普通发票领、用、存报表。报表的格式由省局统一制定。 

  (四)实行验旧购新、缴旧购新制度。对领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要重点控制的行业或纳税人,在领购发票时,必须将上期已填开的发票存根联报主管税务机关查验或缴销。税务机关应根据查验情况供应发票或作出处理意见。 

  (五)购票单位和个人必须有专人负责发票领购保管工作;税务机关要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方可领购发票。

  五、特种发票的设计印制要求 

  对计算机使用的无碳压感纸专用发票可不采用防伪专用纸印制,但要使用有色荧火油墨套印发票专用章及号码,对有特定印制和设计要求不能使用防伪专用纸或有色荧火油墨的发票,如公园门票,舞厅舞票、磁卡发票等,可不采用统一防伪措施印制,但要印有“  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

  六、统一制作换发“发票领购簿”和“发票专用章” 

  根据《全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国发票换版工作,为进一步掌握发票用户情况,加强对普通发票的管理,在全省将统一制作换发“发票领购簿”和“发票专用章”。 “发票领购簿”和“发票专用章”的规格式样由省局统一确定。

  七、建立健全普通发票保管制度 

  各级税务机关和用票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设专人专库专柜保管发票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潮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各市、地税务机关要有专用车辆负责发票运输,确保发票和防伪专用品的安全。

  八、严格日常检查,严肃查处发票违法行为 

  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把加强普通发票的日常检查作为发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用票单位使用、缴销、保管发票的情况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检查,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要严格按照《全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不断改进和完善行业专用发票的管理 

  根据《全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服务以涉及处税项目所使用的各种收费凭证都属于发票管理的范畴。因此,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搞好配合,进一步理顺和加强对行业专用发票的管理。逐步在饮食业、娱乐业推行使用定额发票,不断改进和深化普通发票的管理。

  十、大力推进运用抽机实施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电算化是提高发票管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发票管理的方向。各发票微机试点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微机管理发票的水平,大力开发微机管票的功能。其它市、地也要大力推进运用微机实施发票管理,把发票管理与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税务稽查有机的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票管税,形成来密有效的税收监控体系,充分 挥发票管理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要加强票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微机知识培训,更好适应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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