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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件适用期已过,实际已无效。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1996年度上缴行政管理费分配计划的函
豫地税函[1996]第134号
失效
1996年11月25日
根据省地方税务局豫地税函[1996]133号文《关于审批河南省直属机关劳动服务总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行政管理费的通知》,经研究,分配给 上缴1996年度行政管理费 万元。 请按上缴河南省直属机关劳动服务公司,年终清算。
附件:1996年行政管理费分配表(略)
抄送:省直属局、郑州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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