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2004]50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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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济政办[2004]50号

全文有效

2004.09.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局小浪底直属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九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的意见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省地税局小浪底直属局)

二○○四年八月六日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确保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4〕56号)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努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今年1一8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257万元,同比增长45.7%。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比增长51.6%、48%、63.5%、46.1%、26.4%。财政体制调整调动了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等零星税收同比增长39.4%、40.9%、203.8%和49.2%。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充分估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面临的困难。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经济增长速度将会有所回落。我省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预计会导致我市农业税减收691万元,加上超基数出口退税地方承担25%等因素,可能造成财政收入增长前高后低。保持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的较快增长,保障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重点支出需要面临的压力很大。

应当看到,我市在组织收入方面还有一定潜力。2003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扣除农业税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幅与相关经济指标增幅相比,还有很大潜力,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资源税、房产税、契税等零星税收流失比较严重,未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将行政性收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纳入预算。

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住目前经济快速增长的有利形势,实事求是地分析收入潜力,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组织收入工作责任感,逐税种、逐单位、逐企业查找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的征收管理,切实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要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优惠政策的同时,严格依法征收有关税费,把实现的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严禁跑、冒、滴、漏。要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目标管理的关系,既要防止收过头税、无税强征或虚收空转,又要反对有税不收。要积极开展税源结构调查,掌握税源在不同行业之间的分布和增减变化情况,抓住重点税源,管好零星税源。要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非税收入(包括基金)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维护财政收入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二、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重点行业和企业税收的征收管理

要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税收征管和检查。积极研究措施,健全和完善煤炭行业征收管理办法,严密监控煤炭企业的生产、销售、成本、价格、税收等各环节,加强煤炭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防止税款流失。要进行巡回督导,蹲点管理。依靠政府,加强部门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深入调查,科学测算产量、销量,正确定税。以房地产行业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中小企业定额定率征收工作。在继续抓好中小企业查账征收工作的基础上,适当扩大中小企业核定征收面。对应建账未建账、建假账、账制不健全、不如实依法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实行定额或定率征收,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以房地产业、煤炭业等行业和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医药购销领域税收、房地产行业税收、境内企业引进境外设备和技术的税收征管等专项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要健全档案,实行周报月报制度,及时反馈情况。要公开税负,办税透明。

三、加强零星税源征管,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

要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牌照使用税、资源税等零星税种的征收情况进行检查,大力清缴欠税。同时要完善征管机制和征管措施,确保应收尽收。国土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协助市征收部门做好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工作,纳税人未出具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加快土地使用税征税标准调整工作,7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的征收标准。

四、加强发票管理和集贸市场税收管理

市、乡两级税务部门要以交通货运业、建筑安装业、服务业为重点,加强发票管理和集贸市场税收管理。要重点掌握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做到合理定税,规范管理。继续开展发票“双奖”活动,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实行以票控税。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收入征管质量

财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既要防止乱收费、乱罚款,又要防止该收不收,该罚不罚。税务部门要加强减免税管理,严格减免税审批程序,实行集体会审制度,防止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中的骗税行为。对查处的各种未经报批的减税、免税、缓税,一律就地纠正,及时催缴入库,并依法加收滞纳金。要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理陈欠,尽量压缩收回各类呆帐税金。对恶意欠税者要按照征管法规定实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并公开曝光。税务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对比分析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减少漏征、漏管户,提高收入征管质量。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财税库联网

今年在市级全面实现财税库联网,尽快建立性能优良、功能齐全、财税库互联互通、使用方便、信息反馈快捷的国库集中收付信息网络系统,为提高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效率,及时掌握收支预算执行进度打造操作平台。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收入征管部门信息化建设,完善征管手段,建立信息网络,提高征管水平,堵塞跑、冒、滴、漏。

七、实行收入目标管理责任制

市乡两级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收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局领导包乡镇, 科室包单位、包企业,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收入任务。要加强收入预算(计划)的管理和考核,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奖罚到位。要做好收入分析预测,对重点税(费)源和新的收入增长点实施有效的跟踪监控。要研究影响收入进度的主要原因,通过收入进度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为政府领导决策和组织收入服务。

主题词:财政 税务 收支 通知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9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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