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税发〔2020〕59号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 《税务体验师制度落实行动方案》的通知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 《税务体验师制度落实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税发〔2020〕59号

全文有效

2020.12.17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税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建立税务体验师制度的通知》要求。市局制定了《税务体验师制度落实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17日

  税务体验师制度落实行动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税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建立税务体验师制度的通知》要求,在税务系统建立税务体验师制度。现就具体组织实施提出以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税务体验师制度是彰显“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推动纳税服务工作整体提档升级、从源头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的一项创新举措。要切实将“整改、优化、提升”的理念落到实处,从纳税人的实际办税体验出发,坚持眼睛向内、自我革命,将税务体验师制度同各项税收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以制度落实推动我市税收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分级分类建立起相对固定的税收体验师队伍,以第三方体验的方式,提前介入、深度参与税收发展与改革创新进程,审视、评价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效果。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税务工作,体验办税过程,增强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从体验中找到办税堵点、痛点,解决办税中的实际困难,不断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和满意度,确保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稳步提升。为创建优良的税收营商环境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行动任务

  (一)招募税务体验师

  1.招募范围: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服务人员、长期从事企业财务工作的财务人员等应占主导地位,确保队伍的专业化。吸收一部分企业法人、愿意了解及长期参与税务工作的自然人等参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媒体的代表担任税务体验师。临时增邀相关的新办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代表。

  2.招募名额:市、县两级税务体验师队伍数量由市、县两级税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原则上相对保持稳定,每年更新一次;同时,可视具体情况,随时对人员名单进行部分增减调整。市级税务体验师队伍数量控制在50人左右;县级税务体验师队伍数量不低于30人。

  4.招募条件:

  (1)热心税收事业,愿意了解并长期参与税收工作。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热情、开朗,身体健康。

  (3)具有丰富的办税经验和一定的税收知识。已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及律师资格;具备中级以上经济职称资格;财经类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可优先招募。

  5. 招募方式:

  (1)公开招募。市、县级税务机关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发布、张贴公告等。

  (2)推荐或自荐。其中推荐指由所在地税务机关向上级推荐。

  (3)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选取的其他方式。

  6.招募原则:

  (1)自愿性原则:愿意深度了解税收工作,根据自己的专业和特长,自愿参与税收发展与改革创新进程。

  (2)合法性原则: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施税务体验师行为。

  (3)组织性原则:税务体验师应服从组织管理,工作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受邀的体验工作。

  7.颁发“税务体验师”证书。

  (二)保持体验连续多样

  税务体验原则上以定期举办为主,每季度进行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随时组织开展临时体验。涉及到连续体验事项的,参与初次体验、二次体验和后续体验的税务体验师应相对固定。临时体验可以采取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网络平台交流,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主办税务机关应提前发出通知,告知有关各体验的内容、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的层级和预计时长等。

  (三)参与制定税收文件

  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企业法人等税务体验师参与起草涉及纳税人权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征收管理、纳税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具体由起草相关文件的部门牵头,可以就起草和执行中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就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反馈;就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适用进行咨询;就税收政策执行中与税务机关存在的分歧进行反映。

  (四)促进系统流程优化

  邀请会计师、税务师等涉税中介服务机构税务体验师参与优化征管流程、开发(升级)办税系统、优化服务措施、改进热线咨询等。主要包括:纳税人端的业务流程整体发生重大变化或首次进行发布;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新系统开发和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系统、财税库银等已有系统进行大的升级;对一定时期内推出的服务措施实际效果的评价或拟集中出台影响较大的服务措施;对12366热线的实际效果的评价,了解问题解答、工单转办、回访等流程。

  (五)全方位体验办税过程

  邀请企业财务主管、办税员等税务体验师共同走进办税服务厅,零距离了解税务机关推出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举措落实落地情况。在办税服务厅导税台、自助办税区、办税窗口等各功能区,自行选择导税服务、前台业务、自助领票、邮寄发票、网厅后台审批等业务事项进行体验,从纳税人的角度查找办税堵点、难点。

  (六)召开税企座谈会

  组织各层面座谈会、沟通会、交流会等各类邀请纳税人、缴费人参加的会议。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与体验师们开展“说实话、讲真心、摆事实”座谈会,体验师分享办税过程中体会及提出意见建议,从而解决办税中的实际困难,不断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和满意度,增强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税务体验师制度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行动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观摩体验”与“共话税收”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展示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新风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工作站位,加强统筹谋划,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税务体验师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二)加强组织,完善机制

  要将贯彻落实税务体验师制度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纳税服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好牵头、统筹作用,组织好、协调好、落实好体验师活动。不断提高落实税收体验师制度与政策出台、服务升级、需求管理、系统优化等工作的融合衔接程度。特别是真正重视税务体验师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真正抓好落实、整改、反馈环节,真正把纳税人关心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解决好。

  (二)探索创新,及时反馈

  落实税务体验师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细化、完善和创新,积极借鉴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税务体验形式,在探索中完善,在探索中创新,在完善中提高。要定期总结税务体验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查找问题,持续改进,优化机制。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事项的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事项的公告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规定,现将河南省...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关于在税务证明事项中推行“两个一律”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关于在税务证明事项中推行“两个一律”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2〕5号)要求,明确城镇土地使...

豫人社规〔2022〕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规〔2022〕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失业保险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