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06]136号
全文有效
2006年8月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根本来源,是国家的经济命脉,世界各国都把打击税收犯罪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一个重点。目前,我市仍存在着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倒买倒卖假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为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建设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全面推动我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教育培训。由于打击涉税犯罪工作纪律性、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公安民警学习税收业务、增值税发票知识,税务、财政、海关的工作人员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规定,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在培训方式上,可采取自学与办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二)严厉打击涉税犯罪活动。侦破涉税大案要案是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严厉打击涉税犯罪活动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领导小组要协调各成员单位,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重要案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和区域治理行动。一是以中小个体企业为重点,重点打击偷税犯罪活动;二是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个体户为重点,严厉打击抗税犯罪行为;三是围绕经营业主集中、地处偏僻的各类市场和房地产等特殊领域,重点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活动;四是加大对制造、销售假发票犯罪的打击力度。
(三)建立情报联络员制度。为更好地发挥情报主导侦查破案的作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基层设立情报联络员,专门负责基层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的线索收集、信息宣传、沟通上报,并协助基层税务机关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形成上下协调一致、纵到底、横到边、覆盖全市的联合打击涉税犯罪体制。
(四)加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公开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刑法》中有关涉税犯罪条款和《税法》知识,同时,抓住典型案例,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造舆论,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减少和预防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构建信息共享平台。针对涉税违法犯罪的高科技化、智能化、跳跃式作案的发展趋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本着“超前预防、靠前打击”的原则,开拓思路,及时引入科技管理手段,迅速构建防控涉税违法犯罪的网络信息平台,将公安信息网和税务信息网分别联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追逃、清查漏征漏管户等方面注意发挥公安信息网络作用,在超前预警、科学选案上,注意发挥税务信息网的作用,监控企业纳税情况,排查嫌疑重点,有的放矢地确定稽查打击对象,把超前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流失。
(六)严肃办案纪律。打击涉税犯罪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办理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不得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严禁刑讯逼供和徇私枉法。
(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郑州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柳身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贺广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书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刘和平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中强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王苏惠 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
陈传科 市国税局副局长
孙迎宪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作勤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宝权 郑州海关副关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包括领导小组办公会、办公室主任协调会和情报员会议,定期研究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和社会宣传等工作,以保障全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由张书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经侦支队支队长张铁岭、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丁铁梅、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孟沛、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科科长刘卫华、市国税稽查局局长赵东、市地税稽查局副局长史宏、市财政局农税处处长韩丽和郑州海关缉私局侦查处调研员刘忠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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