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9.30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派出机构于2018年9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负责全市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许昌市紫云路与东城街交汇处,邮编461000。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负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负责城市区范围内契税的征收管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区范围内个人房地产交易所涉及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关税费的征收管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区内个人房地产交易纳税人销售取得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许昌市紫云路与东城街交汇处,邮编461000。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稽查局,主要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注: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和涉税违法检举案件;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机构办公地点为许昌市莲城大道1566号,邮编461000。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承担市税务局列名重点税源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注: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管辖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昌市东城区、许昌市建安区、长葛市、鄢陵县。机构办公地点为许昌市建安区新许路322号,邮编461100。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承担市税务局列名重点税源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注: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管辖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魏都区、禹州市、襄城县。机构办公地点为许昌市建设路314号,邮编46100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规定,现将河南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2〕5号)要求,明确城镇土地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失业保险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