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启动2019年度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的告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全文有效
2019.8.31
全市广大居民:
根据《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郑医保﹝2019﹞8号)要求,我市现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征收标准、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关于参保人员分类及缴费标准
1、2019年新生儿:2019年出生,参保时不满一周岁(含一周岁)的新生婴儿。(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2、财政补助的困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具有一级、二级残疾证)、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经扶贫办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医疗保险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医疗保险费的困境儿童,以县(区)级以上民政、扶贫、残联部门认定为准;
3、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缴费。
4、没有办理参保登记的,需要携带户口本、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到所属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
三、缴费时间
2019年9月--12月底
四、缴费方式
1、通过15家银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郑州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原银行、洛阳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缴费。
2、通过微信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也可以搜索“郑州税务”公众号,点击下面的“我的”→社保费申报)
3、通过支付宝缴费。(城市服务→社保→自然人社保征收)
4、通过“网上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APP软件缴费。
5、通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缴费。
6、财政补助个人缴费人员无需单独缴费,依据县(区)级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提供的名单,由同级社保分局批量审核参保,统一征收。
四、缴费注意事项
1、缴费时,缴费人需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如果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前往当前参保地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重新上传参保地信息。
2、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网上税务局APP方式缴费的,有较低概率出现对账失败后通过原渠道返还社保费的情况。缴费人可在缴费七个工作日后,通过微信、网上税务局APP等渠道查询是否缴费成功。如发现缴费失败,请及时重新缴费。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将不能正常享受2020年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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