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2087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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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20877号提案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5.23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河南税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对您提出的“转变税法宣传方向,强化纳税人风险意识”等六点建议,省税务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转变税法宣传方向,强化纳税人风险意识

(一)确立纳税人自主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律地位。包括:确立纳税人自主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律地位,纳税人自主进行纳税申报缴税,纳税人自主选择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依法维权、实施法律救济,纳税人自主选择税务代理,纳税人充分获取涉税信息。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提供便利。

(二)加大联合惩戒工作力度。每月向纳税信用系统推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涉案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进行联合惩戒。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军人物评选、各级政协代表参选以及其他部门相关活动中,纳税信用D级企业法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都列入不推荐名单。向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税收违法“黑名单”等纳税信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参加社会信用“红黑榜”发布会,积极落实与市场监管、海关、法院执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签订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广泛参与对其他领域守信主体和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同时,加强对违法案例的宣讲,让纳税人明白追求利润的边界在哪里,强化纳税人的风险意识。

二、关于重塑税务机关管理权限,实行差别化风险管理

(一)开展精准辅导。按税种、行业等多维度编写税收政策分类指引和办事指南,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透明度。开展纳税人办税行为分析,形成自主定制、智能推送的宣传辅导模式。整合咨询服务渠道,搭建统一的智能咨询平台,统一答复口径。

(二)提供大企业个性化服务。实施大企业重组涉税事项纳税服务工作机制,依托涉税事项协调会议机制,解决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事项。提供大企业重大交易事项专业辅导,与符合条件的大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建立大企业涉税风险提示制度,提高大企业风险自我防控能力。

(三)依托纳税信用评价制度实施差异化管理与服务。全面推行法人、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健全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修复机制及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等个人与企业间纳税信用联动。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纳税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能力,提升纳税信用影响力。制定动态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运用纳税人基础信息以及涉税行为、风险、第三方信用等信息,实时量化信用积分,根据信用积分实施差异化服务和管理。

(四)建立新型纳税人监控预警制度。制定纳税人实时监控预警办法,明确监控预警业务范围、风险处置流程和分类应对措施,实现事前服务提醒、事中更正提示和业务阻断、事后快速响应,从传统事后税收风险管理转变为“税企互动”的全流程动态风险防控。建立“实名认证+办税提醒+信息推送+申诉咨询”的服务方式和“一人式档案+风险共治+信用引导+分类分级管理”的征管方式,逐步建立健全以高收入高净值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三、关于打造多途径高效的问题解决渠道

(一)建立以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针对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迅速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有效帮助小微企业便利办税,切实维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小微企业主动纳税遵从,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流程包括受理登记、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定期回访和统计分析等环节。

(二)建立“征期大运维”工作机制。建立征期联合办公、信息系统“大运维”、半小时问题解决、征期运行情况日报告等四项机制,各级税务机关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督查,充分发挥“大运维”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作用,对征期运行问题统一监控、统一调度、统一指挥,联合对征期重大风险进行提前分析、预警提示、集中判断、快速响应,切实做好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改,快速响应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四、关于着力培养高综合素质人才队伍

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构建合理的人才选拔制度,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结合实际工作,创新培养方式通过进行有效的业务培训,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以学习指导工作。重点是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在做好涉税业务培训、专业化能力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层次、大范围的干部业务融合培训,抓实抓好“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组织参加网络知识竞赛和全国团队式比武决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五、关于建造系统化管理服务体系

(一)加强集约办税。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分步对接国家和省级政务服务平台,2022年底前,实现公众和纳税人主要涉税业务“一网通办”。2019年底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税费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省、市、县、乡全覆盖,70%以上办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所有办税服务厅实现“一窗一人”办税模式,综合窗口可办理主要税费业务;纳税人依申请事项逐步脱离办税服务厅,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办税服务厅主要作为纳税人救济、个性化咨询和见面约谈等的场所。

(二)加强综合治税。统一数据共享渠道,加强跨部门税费信息共享。依托税务总局大数据平台、省局数据管理系统、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及综合治税平台,不断扩大与有关部门的合作范围和领域,及时获取第三方税费信息,及时推送相关税费信息,增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

(三)加强信息办税。构建强大稳定、智能高效的税收信息化体系,以税收信息系统一体化规划为引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思维和最新技术成果,实施税收业务和流程的云化重构,加强税收信息化规划管控和运营管理,全面整合现有税收信息系统,建成由便捷高效的纳税人端服务平台、统一智能的税务端电子工作平台、集约丰富的业务处理和大数据支撑平台组成的新一代电子税务局,不断提升税收治理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六、关于加强执法监督,提供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一)制定纳税人需求管理规划。把纳税人需求管理作为“十四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的重点工作之一,提升到影响现代化优质便捷服务体系构建、关系税收工作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通过大数据集成与分析,判断纳税人的需求层次、需求类别、需求时点等,形成纳税人“服务需求图谱”,动态实时更新。进而调整服务产品结构、整合服务资源分布、优化服务时间和方式,使纳税服务迭代升级,使纳税人需求与税务人供给无缝对接、互动发展。

(二)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督察,着力扩大督察覆盖面,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对账销号,提高整改率。重点查处不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违规审批减免税问题,利用出口退税、发票管理、税额核定、税务稽查、涉税中介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推进“问计、问需、问难”常态化。2019年,全省税务系统紧紧围绕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新要求,以及基层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的新期待,深入开展新一轮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了解方方面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和采取解决措施。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税收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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