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漯河市、商丘市,周口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地受疫情影响较大,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上述地市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平稳有序办理税费申报及缴纳业务,现就其2022年4月份税...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优化缴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于2022年4月1日上线运行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并定于2022年3月20日0时--2022年3月31日24时期间进行新旧系统切换。现就社会保险费业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财税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5328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197元(60%),缴费基数的上限15984元(300%)。...
为全面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奋力实现开门红,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度缴纳的季...
7 月下旬以来,河南省各地遭受特大暴雨灾情和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正常办理涉税业务造成重大影响,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支持企业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依照税收法律法规以...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管辖范围内的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调整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办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
根据《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金发〔2020〕1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同意设立河南水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
根据《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
为确保新办纳税人能够及时办理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业务,特制订此指引,告知您办理业务的相关流程及所需携带资料。此指南中包括三项“套餐式”指引,分别为套餐A、套餐B、套餐C,适用范围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决策部署,更好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纳税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破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提升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切实办好惠民实事,新乡...
2020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已经发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关于在“三连A”纳税人范围内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的通知》(焦税函〔2021〕16号)的要求,现对焦作市“三连A”纳税人范围进行更新和调整,请各单位...
自2021年6月8日起,鹤壁市市辖区(包括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有符合办证条件的增量房(新商品房)不动产交易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全面启动。...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重点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十二条优待政策》的通知
豫退役军人〔2019〕15号
全文有效
2019.6.18...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国家税务总局和河南省税务局批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
为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税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建立税务体验师制度的通知》要求。市局制定了《税务体验师制度落实行动方案》,现印发给...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应新形势下税务执法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2016年第78号,以下简称《行使规则》)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河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突出抓好“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的落实工作,切实达到精简办税程序,减少办税环节,缩短办税时限的工作目的,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精...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
1.补贴人员:凡在我市市辖区(不含祥符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补贴对象:本次商品住房指2022年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为做好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结合《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要...